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值得分享的公共議題論述
關於酒駕的看法
最近走到哪裡去都會被問到關於酒駕的看法,覺得用說的已經有點煩了,所以我打算寫成一篇文章,會這樣做的原因是我在嘉義演講的時候,前來協辦的立委李俊俋問了我對於酒駕修法的意見和立場,結果好像一堆人跑去亂罵一通。
首先是當天活動中,李俊俋委員只是協辦,但他從頭聽到尾,是我目前看到最認真聽演說的委員,他在最後提問時間問我對於現在的修法有什麼看法,在周春米委員被罵翻之後問這個問題其實不好回答,當天我說了,這不是一個可以討論的話題,誰現在談這個議題都不討好,民眾現在對於酒駕的情緒被嚴重的挑動起來,每個人都只想要加重刑罰解決肇事者,對於該怎麼解決問題,卻沒有人在意。
首先是我的觀察,我對於這次的酒駕修法感到悲觀,倒不是各政黨喊價,悲觀的最大原因要從ABS說起,之前機車強制加裝ABS被喊停,我因此認為防制酒駕的硬體建設不會有所斬獲,像是要求新出廠車輛加裝酒測鎖很可能遙遙無期,關於初犯強制安裝,也可能不會被納入,而這是我認為最有建設性的。
為什麼我覺得機車強制加裝ABS有效,則是因為機車肇事時,駕駛者本來就很容易自傷,ABS的加裝被證明可以有效降低傷亡,不管是不是酒駕都適用。但為什麼ABS會被反對?原因是機車加裝ABS,會增加成本,這導致了大量的反彈,所以民眾反對,政府從善如流。
而酒駕議題現在透過不斷的放大,現在幾乎是已經無法討論了,任何人想深入討論如何管制酒駕,都會被淹沒在各種口號之中,像是當時喊出ABS,被罵是圖利車商一樣。
酒測鎖就面臨這樣的問題,這是一個被證實可以降低酒駕的設備,但它比ABS設備還要貴,這也和立委們討論的「沒入財產」存在衝突:如果你要求酒駕累犯加裝酒測鎖,那你沒入車輛就沒有用,我反對沒入車輛的原因在於這會讓監管變得更加困難:到殺肉場再買一台中古車只要5萬,等於有了一台更不安全,更可能造成危險且沒有列管的車輛在街上跑。
但現在台灣面臨的是每個人加碼喊打喊殺,只要沒有出現鞭刑或者是唯一死刑,那判刑者就是恐龍法官,立委就是包庇酒駕的立委,這種言論沒辦法提供任何建議,也沒辦法讓人們多加理解到底該如何解決酒駕問題。
現在酒駕肇事之所以看起來輕判,已經有法官說過了,最大原因是法官必須保護受害者家屬,而最大的武器是緩刑以及和解,如果可以達成和解,並且確實照著和解的方式支付賠償,那就可以緩刑,之所以用緩刑的一大原因是讓肇事者分期,或者持續工作來賺取賠償金,如果用更高的刑罰,很可能一身爛帳,乾脆去關,這會讓受害者家屬什麼也沒辦法得到。法官們的作法在我看來並不恐龍,反而是用盡全力去阻擋社會的怒火,用他的職業良知去爭取受害者家屬的權益。
而如果要更深入討論酒駕問題,我們就必須先承認,酒駕者的型態許多,媒體喜歡的是連續酒駕成癮者,這類型的人沒辦法用罰款或者是刑罰去約束,因為他無所畏懼,他很可能需要的是成癮戒治或者是社政納管。可是我們的成癮戒治一直以來在醫學系統裡面很弱勢,除非能夠在矯正機構裡面配合,否則很可能根本沒有強制力,我們的社政系統也都在喊窮和人力短缺,這需要經費,而喊打喊殺,對於真正的亡命之徒來說沒用,他可能會變成衝撞警察,反過來增加第一線執法者的危險。吊銷駕照用在這些人身上也不見得有用,而這種人自駕自傷機車的比例也比起汽車高,如何不讓他駕車,甚至是假設他會駕車而去增加機車的安全性才是有意義的。
接著是另一些人,多數是心存僥倖者,被抓到以後確實會害怕,也可以嚇阻的人,這是提高罰款後可以真的罰的到的人,也可能是有頭有臉的人,對付這些人的方式,才是可以找出經驗並且推廣的,例如要求較高額的罰金,或者是現在已經有的,用捐款給酒駕防制協會或者受害者保護組織來換取較低的刑期,我主張的提高罰金就在這裡,用這樣的罰金去補貼代駕,尤其是代駕在各縣市地方政府的服務內容有極大城鄉差距下,確實是需要推廣的,以雙北市來說,代駕服務很容易取得,台北市內的TADD代駕多半是用平衡車或者是薩格威,也會用Ubike加上Wemo來解決,而離開雙北市以後,其他縣市代駕多是兩個計程車司機出車,比較貴,也比較不方便,離開幾個較為發達的縣市以後,這些基礎建設更是不足,所以問題也更多,推廣上也極其困難,但這些人是可以透過更多配套解決的:加重罰款,要求在初犯時加裝酒測計,推廣並且補貼代駕以及相關服務,這些都比喊打喊殺好。
而政府還有沒有其他有效方式,有的,例如派一堆警察去餐廳勸導,在尾牙春酒期間擴大臨檢並且增加見警率,鼓勵大型公司和車隊合作,增設成癮戒治門診等等,這些都在做,也都做得很累,正是因為做了很久很多,依舊有許多狀況發生,所以在沮喪的情況下人們會喊出鞭刑或者是唯一死刑這種話,但真的有用嗎?如果鞭刑上路,衝撞警察造成的悲劇呢?
回過頭來說重點,我自己支持加重罰金,我知道對於第一種人沒用,對於第一種人來說,有些可能要用管束一定時間或者是服刑才有一定嚇阻力道,當然也有極端值是就算抓進去關也不怕的,但至少比沒有加重好。
我反對沒入車輛,最大原因是我支持加裝酒測設備,我認為有一群人是如果你沒收他的車,反而搞出一台更無法監管的車輛,不如強制加裝酒測鎖。
我支持酒測鎖,其實我偏向支持全面加裝,至少我支持第一次被抓到就強制加裝,我畢竟是工程師出身,能夠用增添設備達到多一層保障我都支持。
我支持酒癮治療,也支持編列經費擴大社政機構的輔導,但我對於管束持保留態度,我不確定強制管束會造成什麼結果。
但我也有我不支持的,例如在沒有傷人時判兩年以上刑罰我就不予支持,這個原因是我不希望造成亡命之徒效應。甚至我也認為如果肇事傷人,應該交由法官判斷,畢竟有沒有和解,到抵狀況為何,絕對不是媒體報導可以詳盡的。
其實我不喜歡討論這些,畢竟這些主張每次提出來就會吵一次,酒駕是至今我們找不到完整政策和行政工具可以馬上見效的問題,因此每個人意見都有所不同,有許多人希望乾脆一次提高所有刑期,有些人希望增加嚇阻力道,每個政黨也都有自己著主張,即使如此,我自己的主張就和現行狀況有所不同,酒駕防制協會的主張包括了同車連坐,希望可以達到勸阻的效應,也希望酒駕者達一定程度後都要管收,並且要求懲罰性賠款,可是各黨團意見不同。各黨團也都在爭執,都在逼著行政部門給予更多資料和說法,今天的酒測鎖到底多少錢就是一例,尤其是在現代,每個人意見都不盡相同,我身邊即使是同溫層的人,是律師法官或者計程車司機,都有不同意見,這種議題需要超級長的時間討論,也需要很多人關心。
但在周春米被罵翻以後,我都覺得越來越沒有討論空間了這是我最憂心的地方。
另外我不認為有哪個媒體有辦法用更短的字解釋完我的想法,所以留下這一篇文章。只是當我寫到這麼長,很可能沒人要看了。
另外,我真心認為除了在都會區以外,幾乎所有鄉鎮都有代駕人力不足的問題,我依舊想要去搞代駕志工制度,作為教育和倡議的最好實踐,這也可以解決我們社會對於酒駕議題無力感的出發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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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mo汽車駕照 在 Re: [問題] 請問大家對於WeMo的看法? - 看板biker 的推薦與評價
最近在路上常常看到,
於是乎就被洗腦著來加入會員嘗試一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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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講一下個人的用車狀況,
我本身沒有摩拖車,
不過有紅黃牌駕照,
wemo這種綠牌當然可以騎,
只不過平常都是捷運加上ubike通勤偶爾來個計程車。
===
目前註冊通過不到一天
一共試騎了兩趟,
單趟使用時間都沒有超過50分鐘,
里程都接近10公里但還不到10公里,
就收費部份而言個人覺得還蠻划算的,
由於本肥宅年紀問題不適用青春價方案,
非青春價方案的費率是租車前六分鐘內15元,
超過六分鐘後是每分鐘2.5元,
試算一下一個小時收費是15+((60-6)*2.5)=150元,
若有超過一個小時每分鐘算2.5元也是一個小時150元。
單以一個小時在道路速限與市區紅綠燈停等的狀況下,
可以通勤的距離收150元我覺得還蠻划算的,
之前偶爾搭計程車,
同樣都是150元收費,
計程車可以跑的距離有多少?
wemo跑的距離有多少?
這樣一比較就知道了。
以目前官方公佈可以合法借還車的位置,
即使你慢慢騎兩小時內也到的了最東最西最南最北,
在會騎摩拖車且身體健康狀況適合騎車的狀況下,
我覺得台北市區部份,
wemo可以約莫取代80%左右的原本需要搭計程車需求,
剩下的20%才會是不考量wemo改用計程車甚或是uber的需求。
個人是很討厭雨天騎車,
所以基本上只要是天氣好的狀況下,
目的地出發地都是在官方公佈可借還車的地點,
而且目的地的公有停車格夠多的話,
我會考慮騎wemo!
環保不環保個人覺得是其次,
便利性與收費是讓我決定成為常態使用者的主要原因。
24小時服務性質半夜出門去吃個宵夜也很方便,
大guy4醬囉!
===
另外看到有人討論有關於車子數量與借車要走得距離,
我覺得無固定站點的共享車輛服務,
要走多少的路去借車本來就是緣份問題,
因為沒有固定站點,
所以借車前人要自己移動的距離多少,
真的就是看緣份了,
上個user還車離你近那就是你們兩個有緣,
不用走很久就可以借到車子,
所以這部份我覺得也沒有必要檢討wemo,
因為這就是不固定站點的先天性缺陷,
wemo本身也有提到投放車輛的數量會依照user使用狀況調整,
你覺得車太少那就多揪鄰居一起來使用,
當wemo意識到user變多需要多投放一點車子在路上,
這樣你的週邊車子自然就會慢慢多起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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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編輯: CloneZilla (118.169.167.44), 02/03/2019 01:58:21
※ 編輯: CloneZilla (118.169.167.44), 02/03/2019 01:59: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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